據悉,2012年12月27日,商務部、海關總署和國家質檢總局聯合發(fā)布《2013年進口許可證管理貨物目錄》。
根據2013年版目錄,在重點舊機電產品進口目錄中,有7種海關商品編號的印刷機械被列入目錄。其中包括:1.辦公室用片取進料式膠印機(片尺寸不超過22厘米×36厘米,用品目84.42項下商品進行印刷的機器);2.卷取進料式凸版印刷機,但不包括苯胺印刷機(用品目84.42項下商品進行印刷的機器);3.除卷取進料式以外的凸版印刷機,但不包括苯胺印刷機(用品目84.42項下商品進行印刷的機器);4.苯胺印刷機,線速度≥300米/分鐘,幅寬≥800毫米(柔性版印刷機,用品目84.42項下商品進行印刷的機器);5.機組式柔性版印刷機,線速度≥160米/分鐘,250毫米≤幅寬<800毫米(具有燙印或全息或絲網印刷功能單元的);6.其他苯胺印刷機(柔性版印刷機,用品目84.42項下商品進行印刷的機器);7.未列名印刷機(網式印刷機除外,用品目84.42項下商品進行印刷的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