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期媒體報道的部分城市影院的爆米花紙筒含熒光增白劑的問題,成都市工商局及時開展了對全市各大影院的爆米花紙筒,超市商場銷售的紙杯等餐用紙制品的專項質量抽檢。本次監(jiān)測主要對紙筒、紙杯的熒光性物質指標進行檢測。
結果顯示,抽檢40個樣品中僅1個樣品不合格,不合格品為標稱浙江省臺州市路橋海君塑膠有限公司2011年2月15日生產的爆米花紙杯,工商部門已責令企業(yè)將不合格商品全部下柜退市,停止使用,并對其違法行為依法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