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美國紡織團體協會正積極與美國銅版紙反補貼案申請方的代理律師進行討論,醞釀對中國服裝發(fā)起反補貼調查申請。
2007年3月30日,美商務部公布對中國產銅版紙產品反補貼調查初裁結果,決定對中國適用反補貼法,并開始征收臨時反補貼稅。此次裁決推翻了美方自1984年起就確定的不對所謂“非市場經濟國家”適用反補貼法的做法,為美國紡織業(yè)提供了在2008年中美紡織品協議到期后限制中國紡織服裝進口的另一種工具。
調查重點:出口補貼措施
雖然目前美國紡織團體協會正在與銅版紙案美方代理律師積極進行接觸,但尚未決定采取行動,而是希望等到銅版紙反補貼案終裁結果公布后再決定是否以及如何進行下一步行動。
據分析,如果美國紡織團體協會對中國服裝發(fā)起反補貼調查申請,則其調查的范圍將遠遠大于美商務部在銅版紙一案中所針對的補貼項目。在銅版紙一案中,美國商務部的初裁主要針對中國企業(yè)獲得的所謂“低于市場利率的低息貸款”,臨時反補貼稅率為10.9%至20.3%。但是,如果針對中國服裝進行反補貼調查,由于中國紡織服裝業(yè)以出口導向為主,則調查范圍將勢必涉及相關出口補貼和鼓勵措施、稅收優(yōu)惠等,從而很可能導致較高的反補貼稅。
面臨障礙:申請資格問題
分析認為,美國紡織團體協會如果要發(fā)起反補貼申請,面臨一個重要障礙,即申請方的資格問題。根據世貿組織規(guī)則和美國法律,發(fā)起反傾銷和反補貼申請的主體必須為相似或直接競爭產品的生產商,支持此申請的生產商產量必須占國內總產量的至少25%,且持支持或反對意見的企業(yè)應占所有表示意見的企業(yè)產量總和的至少50%。
因此,美國紡織團體協會要想對中國服裝發(fā)起反傾銷或反補貼調查,必須獲得占美國本土產量至少25%的美國服裝生產商的支持。但美國紡織團體協會主要代表上游紗線、面料生產商利益,并不代表服裝生產商,而美國服裝生產商近年來數量迅速減少,現存廠商所生產的基本上為高端產品,并不與中國產品形成直接競爭關系。況且,許多本土服裝生產商也在大量進口中國服裝,支持此申請的可能性不大。因此,美國紡織團體協會想在現有規(guī)則下針對中國服裝發(fā)起反補貼調查申請,非常困難。
解決方法:政府自行啟動
分析指出,美國紡織團體協會可能要求美國政府自行啟動對華服裝反補貼調查來消除上述申請資格的障礙。2007年初,美國對越南紡織品實施了進口監(jiān)測措施,并可在無須業(yè)界申請的情況下自行啟動針對越南紡織品的反傾銷調查。美國紡織團體協會曾明確表示,希望于2009年1月1日中美協議到期后,對中國產品采取同樣策略。一旦美商務部能夠自行啟動對華紡織服裝反傾銷、反補貼調查,則不僅解決了美國紡織團體協會申請資格的問題,還為其節(jié)省了大量申請所需資金和時間!
以上推測一旦變?yōu)楝F實,將大大增加美方啟動反傾銷、反補貼調查的隨意性和便利。中國企業(yè)應引起。
高度重視,未雨綢繆、及時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