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遼寧省檢驗檢疫局獲悉,從2006年1月1日起,我國將嚴格實施進境木質包裝檢疫新規(guī)定,即進境貨物木質包裝都應按國際標準在輸出國家或地區(qū)進行檢疫除害處理,并加施政府植物檢疫機構批準的IPPC專用標識。
新的進境貨物木質包裝檢疫規(guī)定,適用于承載、包裝、鋪墊、支撐、加固貨物的木質材料,經人工合成或經加熱、加壓等深度加工的包裝用木質材料等除外。新規(guī)定要求,進境貨物使用的木質包裝應當由輸出國家或地區(qū)政府植物檢疫機構認可的企業(yè)按中國確認的檢疫除害處理方法處理,并加施政府植物檢疫機構批準的IPPC專用標識;進境貨物使用木質包裝的,貨主或其代理人應當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報檢,并配合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疫。對未報檢的,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依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進行處罰。
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將對進境貨物使用的木質包裝檢疫實施分類管理,加強與海關、港務、船代等部門的信息溝通,通過審核貨物載貨清單等對經常使用木質包裝的貨物實施重點檢疫。經檢疫發(fā)現(xiàn)木質包裝標識不符合要求或截獲活的有害生物的,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監(jiān)督貨主或其代理人對木質包裝實施除害處理、銷毀處理或連同貨物作退運處理。
據(jù)估算,我國進境貨物中將有三分之一涉及木包裝,為了保證貿易的順利進行,大連的進口企業(yè)應盡快將我國對貨物木質包裝檢疫的新要求通知國外供貨商,確保2006年1月1日起進境的貨物木質包裝符合我國檢疫要求,避免因實施檢疫處理而遭受不必要的損失。有關進境貨物木質包裝的檢疫要求及處理方法可在質檢總局網站(www.aqsiq.gov.cn) 上查詢或咨詢各地檢驗檢疫機構。